《孟子》中的一段记载,“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被后世人简述为“无内忧外患者国恒亡”,而成为一流传广泛的警世谚语。这警语的含意很明显:若一国无内外忧患,国人溺于安乐,如此常会导致国家灭亡。对于这一句警世之语,我们也可以作另一种理解:统治阶层(或社会核心群体)经常提醒民众注意本群体内的潜在破坏者,同时要大家注意防范本群体外的庞大敌对势力,借此来团结、动员民众,以及巩固其权力。内忧与外患究竟是真实存在或是想像,当然视个别情况而定。然而复杂的是,何谓内忧、外患常难以界定,它们究竟是真实或想像也经常难以区辨;真实常被想像夸大,而因想像造成对他者的敌意,也常让内忧、外患成为真实。更复杂的是,人们经常会认为内忧与外患相互勾连;这样的认知是基于客观事实,或是人们主观偏见下的臆想,也难以分辨。总之,在社群生活中人们集体虚构及想像(或被提醒而认识)一些内忧、外患,因此怀着猜疑、戒惧与敌意和群体内外之他者互动;敌意催动被猜疑、被敌视者的敌意,如此虚构想像的内外忧患,逐渐酿成真实的祸害与暴力冲突。本书的主旨便在说明这些复杂的人类社会现象——“替罪羊”为人们对此现象及其受害者的一般称法。在本书中,除了仍以“替罪羊”称无辜的被怪罪者外,我以羌族民间传说中的“毒药猫”一词,来表现人们对“内在敌人”的恐惧,以及突显替罪羊现象更复杂的社会文化面相。因此本书的主要观点与探讨重点,大略反映在我对“替罪羊”与“毒药猫”这两个词的内涵及其衍生意义,以及二者的差异上。以下我便先对它们作些简单说明。在本书中,替罪羊(scapegoat)指被人们猜疑、怪罪、施暴的群体内部边缘人;此与一般社会大众对这个词的理解无异。他们(替罪羊)实为无辜,只因其社会边缘身分,而成为人们发泄挫折与恐惧的受害者。毒药猫一词来自川西羌族传说;传说本地有些魔女夜间会变身为猫、牛等动物,杀害夜行者以及聚集吃人肉。在本书中,毒药猫有多重含义。首先它表达,在一社会群体中被人们集体霸凌的替罪羊,实为众人眼中的毒药猫。在此一意义上,毒药猫与替罪羊所指的对象无别;毒药猫表示社会主体人群对身旁社会边缘人的嫌恶、畏惧或猜疑,而被猜疑、指控者是否真为无辜(如替罪羊一词所肯定的)则不可知。其次,我将人们心目中的毒药猫分为两种,一是“内部毒药猫”,也就是前面所称大众眼中社群内的毒药猫——人们心中的“内忧”。另一则是“外界毒药猫”,这是指社会大众所恐惧的外在势力或灾难,也就是众人心目中的“外患”。这样的用词、定义及其区分,是为了说明人们常认为内、外毒药猫彼此相勾结或有关联。因而当外界毒药猫为人们带来恐惧与压力时,人们常因此猜疑内部毒药猫,或对之施以集体暴力。第三,毒药猫一词又指,长期被社会大众集体猜疑、霸凌的社会边缘人,常因此对社会怀着仇恨而心存报复。他们或对社会灾难幸灾乐祸,或附和外在敌对群体,或以行动报复主体社会,如此成为名符其实的“毒药猫”。最后,在本书中“毒药猫理论”一词,用来代表我对此涉及想像、现实与事实的一般性人类社会现象的探讨、思考与诠释。本书相当多的篇幅,用于探讨替罪羊或毒药猫现象产生的人类社会背景,与其历史变化,以及尝试理解与诠释其发生的社会机制、过程及规模。在此方面,本书的一个重点在于“原初社群”概念。基于对流行毒药猫传说的羌族村寨社会之观察了解,在本书中我以“原初社群”指称一种人们的血缘与空间群体认同叠合如一的人类社群,并指出它是替罪羊或毒药猫现象产生的温床。我将说明,原初社群在人类社会中有很早的起源,它普遍存在、根深柢固,且以不同面貌延续至于今日,因而替罪羊或毒药猫现象至今难以被遏止。因此,本书将涉及一些十分宏观且大胆的论述与探讨。从新石器时代晚期原初社群的诞生,到此后人类文明发展各阶段、各类型社会下的原初社群及其变形和残余,这些原初社群(及其变体)中的人际互动与沟通方式,以及与之相关的群体认同及认同边界(对他者的异类感)等等。我将此视为一种初步的、抛砖引玉式的探讨,其疏漏与错误之处在所难免——面对这个恒久且在我们这时代又格外严峻的议题,我宁愿冒着被责难的风险。当有些重大社会矛盾、争议或灾难发生时,经常出现人们找寻替罪羊或“猎巫”的集体行动,这样的现象普遍发生在世界各地,由古至今,也深为人们所知。虽然如此,这样的事例仍不断发生。这显示我们对这样的人类社会共性应有更多、更深入的探讨,并应让这样的探讨以及由此产生的知识普及化,以照亮人类社会及个人此心理阴幽的一面——人类社会中的集体恐惧、猜疑与暴力。本书的副标题,恐惧与暴力的社会根源,也就是这本书的内容主题。一种人类社会本相;所有社会上发生的毒药猫或替罪羊现象,皆为其表相。这个主题,涉及许多人文社会科学中的重要议题。譬如,某些宗教信仰与仪式的根源,如少数外来者或社会边缘人被杀害,而后又被人们奉为神的信仰与宗教仪式,以及杀羊还愿仪式。又如,人类群体认同下的族群边界维持与变迁,以及人们在群体认同与族群边界概念下的洁净与污秽观。又如,在人类社群生活中,关系亲近的个人之间的相互模仿、竞争、排挤,以及因此产生的敌意。又如,人们在对外敌的恐惧与对内部敌人猜疑的双重压力下,寻找替罪羊的社会心理与集体行为。更基本的,社会如何建立各种规范与分类体系,以此规范、理解及评价个人的思想言谈、体貌外观及行为举止。以及,违反这些社会规范或难以适用社会分类体系(如不男不女)的社会边缘人,其社会处境、情感与行为等等。此主题涉及的古今中外历史与社会事件很多,如近代初期欧洲及美洲新英格兰殖民地的猎巫事件,源起更早而延续更久的欧洲反犹太风潮及相关暴力事件,近代中国苗女放蛊之传说及事例,清代中国西北的回汉及官民冲突事件,台湾的 228 事件与白色恐怖暴力等等。与此相关而在近年来更令人瞩目的是,自 1980 年代或更早以来,在中东、北非、东欧、内亚、南亚等地频频发生的,涉及国家、民族、族群与宗教或教派团体间之暴力冲突。以及更近,2014 以来伊斯兰国(ISIS)发动全球圣战,与欧美国家的回应军事行动带来的战争灾难,以及大量中东、北非移民进入欧洲各先进国家,而在当地造成的经济与社会治安问题与恐惧。同样受国际瞩目的是,伊斯兰国或其它圣战组织的支持者,在欧美各国城市发动之孤狼式恐攻事件,以及在非洲、中东、内亚穆斯林国家中经常发生的自杀攻击事件等等。这些暴力事件,以及因此产生的人群间之集体恐惧、猜疑与更多暴力,彼此牵连,如多头并发的火势难以被熄灭。除了上述那些历史上与当前的重大社会及国际暴力事件,这个主题也涉及许多我们日常生活中的经验、现象,与因此引发的个人情绪、情感反应。如青少年对群体中某一人或少数人的集体霸凌行为,如一大家庭中某位小媳妇常被家人集体猜疑、指责,如中国社会中某一妇人被人们闲言闲语为“狐狸精”。又如,我们对于外地人违反本地习俗及礼仪规范的行为可能感到厌憎,但他们全然无误地模仿本地习俗及礼仪规范的行为,又会让我们感到不舒服或感觉怪异。人们可能怕猫、怕狗,但更惧怕一个不像狗又不像猫的动物。以上两个例子都表示,人们畏惧或厌恶无法分类的“怪物”。又如,人们猜疑外国移民对本国的忠诚,甚至怀疑他们可能勾结外界邪恶势力。过去在羌族村寨中,人们常认为邻人家的水不干净,或认为邻近上游村落的水有毒。这些看来微不足道,或只是个人与个别群体间的细微敌对、猜疑、言语暴力与冲突,与前面那些有重大冲突与暴力之历史,或当前新闻中的重大暴力事件,实难以相提并论。然而面对这个主题,本书的一个主要观点与分析策略便是,由微观的、对个人而言切身的“社会”出发,分析及了解人类集体恐惧、猜疑与暴力的根源,而期望借此能让我们对遥远历史上的重大事件,以及当前广大世界上的重大事件,有进一步的了解。在本书中,我将借着自己对 20 世纪上半叶羌族村寨内之毒药猫传说以及相关社会现实的研究与理解,以及我对自身所处时代社会中相关现象的观察体悟,建立一个关于人类集体恐惧、猜疑与暴力的一般性理论。以此尝试对于人类历史上发生的相关暴力事件,如发生在欧美近代初期之猎巫事件,如台湾的 228 事件与白色恐怖事件,以及当代恐怖主义下多发的暴力,提供一些新认识。希望这些综合人类学、史学与其它学科的新认识,能有助于我们探讨、思考以及认识人类社群生活中恐惧与暴力的社会根源。这样的研究取径与观点,似与一些研究潮流相左。传统人类学的社区或社群研究,早已受到许多质疑与批评;人类学家在一孤立村落“小社会”中进行深入田野考察所建立的知识,似难以应用于与外在“大世界”有许多接触的文化人群。即使是早期人类学者发掘其独特文化的所谓孤立社会人群,后来证明也不同程度、性质地受远近外在世界影响,只是这些方面常被观察者忽略3。然而基于以下原因,我认为 20 世纪上半叶岷江上游村寨人群的一些文化表征与社会习行,对于我们理解古今人类社会中一些同类现象,包括今日我们所面对的情势,能有相当助益。首先,在 20 世纪上半叶,甚至从公元 1-3 世纪的东汉以来,岷江上游村寨人群便非一与世隔绝的、有独特文化与社会结构的人群。特别是 7 世纪吐蕃王国崛起于西藏高原后,本地各沟便因夹在汉、藏间之地理位置,本地村寨人群深受此两种文化、政治、经济势力影响。虽然如此,在本地特定人类生态下,各村寨人群长久以来一直保持其相对孤立的人群认同,以及与邻近村寨人群有区别的文化表征。其次,在替罪羊或毒药猫现象之中,人们心目中的“外在世界”影响其对周边人群的情感、意图与行为;这样的“外在世界”由近而远,由非常真实之生活经验中的邻近外人、外界,到听说或想像中遥远世界之人、事与物。因此欲了解这样的人类社会现象,我们当然需要深入探索发生在一“小社会”的一些事,以及在此社会中人们如何亲身体验、感受以及听闻、想像外在世界。在本书中,我会详细说明人类“小社会”与外在世界间的关系。最后,也是我必须花更多篇幅来说明的,世界上大多数的人虽早已脱离其祖先曾生活其间的“小社会”,一个个彼此防范、敌对的孤立社群(如过去中国西南的山间村寨),但这种社群经验与意识成为人类社会本质的一部份,在各个时代和各类型社会中,它都不同程度地以不同方式影响人们的群体生活。以上所述也是我在《反思史学与史学反思》一书中所强调的:我们最熟悉的身边社会、自然情感、基本常识,往往是影响我们认识外在世界的最大障碍。因此本书对人类社会中集体恐惧、猜疑与暴力之研究方法便是,由过去羌族村寨中的毒药猫传说与相关社会现实,来了解及认识我们熟悉的历史(如近代初期欧美猎巫的历史),以及我们熟知的今日世界之重大暴力事件(如近年来频繁发生的恐攻事件)。作为一历史学者,这也是我对聚焦于重大历史事件的史学研究传统之反思——许多历史上的重大暴力事件,皆有其长期潜伏于微观人际关系中的社会背景。了解及关注“小社会”中经常发生的、细微的以及仅止于闲言闲语的微小暴力,可以让我们深入了解大规模“猎巫”事件发生的内在因素。我也期望这样的知识,能帮助人们免于无谓的恐惧与猜疑,因而远离集体暴力。这是本书的现实关怀。本书主题所涉之社会层面广,相关研究涉及多项学科,此主题又是人类社会中一普遍现象,案例见于古今世界各文化圈,因此相关文献与研究论述相当丰富。在本书中我无法也无能引用全球各地之相关原始文献;对于特定案例,如欧洲近代初期之猎巫风潮,我将借重学者们已有的研究成果。我也无法涉入各学科对此主题的所有讨论;有些学科对此主题之探讨逻辑是我不熟悉的,有些涉入太多抽象理论思考,有些无法纳入我对此主题之思虑与现实关怀中。因此以下,我仅举出一些自己在对此议题之思考中深受其影响的学者,以及其著作中的观点、贡献,也借此略述本书的思路,以及说明此思路与我过去发表之研究著作间的关系。我对本书主题的关怀,源于我对人类“族群”边界与边缘的研究。在人类“族群”认同中,人们以共同起源来凝聚我群,以共同之异族意识(a sense of otherness)来排除他者。因此,维持及强调群体的族群边界,对跨越边界者之猜疑、惧怕或厌恶,与因此产生之对人、物或习俗的洁净与污秽观念,都是人类社会中的普遍现象。在此方面我深受玛丽‧道格拉斯(Mary Douglas)、诺伯特‧埃利亚斯(Norbert Elias)、皮耶‧布迪厄(Pierre Bourdieu)等学者之影响。玛丽‧道格拉斯在其名著《纯净与危厄》(Purity and Danger)一书中,说明人类社会中常有一套法则、规范,来界定哪些是禁忌的物或行为,区分什么是圣洁与污秽;这样的污秽、危厄观念,对应于该社会所固持的宇宙观,也就是一种万物存在之秩序与分类系统。对此我们可举些日常生活中的例子,譬如,我们会惧怕一个不像鸟又不像兽的动物,因为牠破坏了我们熟知的动物界分类体系;又如,人们可能会觉得同性男女接吻很“脏”,因为这样的行为违反传统社会所界定的两性关系秩序。更重要的,她也指出,社会界定什么是禁忌、污秽、危厄的事物,提醒人们勿犯此禁忌或以仪式洗去污秽,其功能皆在于借此重建或巩固社会存在所赖的宇宙万物秩序与人伦规范。这样的论述似乎已告诉我们,在人们共同找出及纠正犯禁与污秽者的过程中,一个社会的整体秩序可得以重建或稳固。在本书中,我将延续道格拉斯关于人类社会边界、边界跨越,以及重要“边界”被破坏而产生的人群集体危机、恐惧感,与犯禁、不洁概念等等之讨论。人类社会中的“边界”建构与维持,也见于诺伯特‧埃利亚斯与皮耶‧布迪厄的著作中。只是道格拉斯所探讨的,一社会中人们所深信的宇宙万物分类秩序之边界,在埃利亚斯与布迪厄的研究中落实于社会所建构之群体区分边界;这或者是道格拉斯所关怀的边界的一部份。譬如,埃利亚斯与另一作者史考生(John L. Scotson )在《老居民与外来者》(The Established and the Outsiders)一书中,说明住在一小镇社区中的老居民,如何以生活细节之实践与品评,来将外来者与自身作区分;也就是建立老居民的认同“边界”,外来者难以逾越的边界,以维持前者较优越的社会身分。在埃利亚斯更著名的《宫廷社会》(The Court Society)一书中,那是上层人士透过服装、礼仪、谈吐等身体符号所建构、操弄的各阶层贵族间之“边界”。这样的“边界”,在布迪厄的著作《区分》(Distinction)中,主要是一种社会阶级边界,被掌握权力的群体以操弄“品味”来建立的阶级边界。如过去我在著作中曾举的例子:一个修车工人爱拉小提琴,被记者(及一般民众)认为是“奇特的”而成为新闻报导的对象。它被认为“奇特”,乃因为在台湾社会中,玩小提琴被建构成知识文化人的雅好,一种品味,也就是社会所建构的高教育、经济水平阶层与低教育、经济水平阶层民众间的“边界”——修车工人拉小提琴,打破了社会所建构的“边界”,因此被人们视为是“奇特的”。在本书中我将追随这几位杰出学者的洞见,深入探讨人类社会中的种种秩序与边界——表现于可见之物与人们的社会行为,也深藏于社会中每个人的基本“常识”、自然情感,与不假思索的习性(habitas)中。正因为它们是如此基本、平常与自然,因而当此种秩序被扰动、当边界被跨越或遭破坏,人们的不安与恐惧也随之而生。我将详细说明,这些人类社会中之秩序与边界的建构与维持,它们被破坏时造成的猜疑与恐惧,它们如何被修补重建,以及与以上过程相关的社会权力关系。在埃利亚斯与布迪厄的著作中,两位学者还有一共同关注,那便是亲近人群间的社会互动——他们皆以此作为了解一社会及其长期变迁的切入点。无论是对 17-18 世纪法国宫廷社会、1950 年代英国小镇社区(埃利亚斯的研究对象),或是对于城市中的阶级人群社会(布迪厄的研究对象),两位作者都关注不同社会群体间的紧密互动——人们透过身体(包括其延伸部份如服饰)及行为演示(如用餐礼仪性动作)之相互夸耀与模仿,以及在闲言闲语间对他者之身体与行为之批评、污蔑,借此一些社会行为典范被建立,并不断地被人们的行为肯定或再界定,以维持不同社会群体间难以被穿透的边界。过去我在羌族研究中,特别是在近代北川羌族汉化的例子中,强调此种我称之为“社会变迁的微观过程”的研究角度。在本书中我将沿用这样的研究取向,探讨“村落”内的闲言闲语,如何酿成大规模的“猎巫”暴力事件,此也就是前面提及的小社会与大世界之间的关系。人类的集体暴力是本书最重要的主题。由日常生活中弱势群体经常遭受的细微且不易为人们察知的“暴力”伤害,如布迪厄所称的象征性暴力(symbolic violence),到二战时期纳粹德国的大屠杀(Holocausts),至于今日全球恐怖主义下频频发生的暴力攻击事件,在多种学科中都有丰富而精辟的研究值得参考借鉴。譬如,前述学者埃利亚斯的另一著作,《文明化的历程》(Civilizing Process)一书,便涉及“暴力”议题。埃利亚斯在这本书中提出,近代欧洲上层社会“文明”范准之一是,人与人之间以暴力解决争端被摒弃,人们以自我约束(self-restraint)来让自己的行为不逾矩。他进一步指出,近代国家的形成,在欧洲社会文明化历程中扮演着关键角色;国家以政治力来遏止人际间以及各人群间的暴力。然而这本书招致的争议便在此;批评者认为,《文明化的历程》一书完成及出版时,正值德国纳粹势力崛起,整个欧洲卷入战争暴力的年代,作者为何对此毫无省思?在本书中,我将综合探讨布迪厄所称的象征性暴力,以及埃利亚斯所称在近代欧洲“文明”社会中,人们自我约束、摒弃暴力之“理性”与民族国家兴起之间的关联。我将说明,“自我约束”本身便隐含着情感压抑;被压抑的是人们之屈辱、憎恶与恐惧等感受。虽然隐约且细微,但此种在日常生活中普遍存在但被压抑的负面情绪,可能让一个“文明人”——特别是“文明”及文明社会下层之边缘人——在面对异族或处身异域之情境(如至国外参战)时,产生失控的暴力行为。关于国家与集体暴力之间的关系,更早,令人瞩目的是 17 世纪汤玛士‧霍布斯(Thomas Hobbes)在其名著《利维坦》(Leviathan)一书中提出的见解;国家暴力为人民所托付,人们借此消弭群体生活中因人人为己而产生之暴力冲突。暴力与杀戮也是著名心理学家佛洛伊德之恋母情结(Oedipus complex)理论的一部份。在《图腾与禁忌》(Totem and Taboo)一书中他指出,人类宗教(他指的是一神教)源于人类史前时期发生在原始群落(primal horde)中的弑父事件;人们对父权之尊敬、畏惧与弑父之罪恶感投射在一图腾物上,将祂视为既神圣又可怕的神灵而加以崇拜,然而在宗教仪式中又以图腾物作为牺牲,以重复纪念此原始杀戮事件。部份受到佛洛伊德“原始群落内的杀戮事件”之说的启发,法国学者芮内‧吉哈德(René Girard)由大量的神话与民族志资料中淬取其“替罪羊理论”(scapegoat theory)。其说约为,社会中亲近之个人或群体由于相互模仿而彼此相似,破坏人我之际的必要区分,特别是彼此模仿对方之欲求、欲望,造成人际间的紧张与冲突。当人们以暴易暴而让社会冲突无法遏止之时,经常找寻及集体施暴于一“替罪羔羊”,借此社会群体的和谐与团结可得到保障。他也以此解释人类许多宗教信仰、神话与牺牲仪式的起源。他延续佛洛伊德之说,以亲近群体内的暴力来解释许多人类宗教与文化起源的论述,以及他对于群体内人们相互模仿、反模仿造成的憎厌、恐惧等负面情绪之见解,对于探讨替罪羊及毒药猫现象很有启发。在本书中我对此将有进一步探讨。看来无论是国家起源、宗教起源或近代文明起源,以上这些杰出学者分别从社会学、政治哲学与心理学角度,不约而同地将之与人类社会之集体暴力联系在一起。然而当代学者可能更关心的是,近代民族主义下的战争暴力,以及延续至今,涉及民族、国家与宗教认同的恐怖攻击。近代民族主义与民族国家兴起后,欧洲各民族国家化身为殖民帝国,在全球竞相扩张其资源与市场领域。随后,帝国主义民族国家间的资源竞争又造成两次世界大战,战后欧洲列强为维护其国家利益涉入殖民地独立建国及边界划分,造成至今难以遏止的中东与非洲等地之人间灾难。在此过程中,人们以国家、宗教及民族之名而施为的集体暴力,其规模之大、影响之钜均为空前。那么,前述那些研究传统及问题思考方向,是否有助于我们探讨近现代民族主义、宗教民族主义下的问题?在本书中,我将沿续欧尼斯特‧盖尔纳(Ernest Gellner)与本尼迪克特‧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等学者关于民族主义的探讨,特别是他们注意人际沟通方式与民族认同间的关系之论述。然而我无法赞同他们将民族国家视为近代建构的“近代主义者观点”(modernist point of view)——我认为,近代民族国家可被视为人类古老“原初社群”(说明详后)理想的复辟。我将由人际沟通方式与人类社群认同(包括原初社群及其变体),以及因此导致人们对内部敌人、外界敌人的恐惧与猜疑,来说明近代民族国家建构仍然基于人们的原初社群想像与期望。以上我只是简单说明本书中的一些重要思考脉络。当然,本书探讨的问题涉及的各学科理论与重要学者远不止于此;我将在本书各章节中,随着问题展陈而提及其他的相关研究。无论如何,如我一贯的学术写作,本书不会涉入太多艰深的理论探讨。我认为若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的最终目的在于影响社会人心,那么我们便必须将学术从“理论”中解放出来。因此,本书的主要部份是一些实际的例子。—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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